撰文:肖飒团队
随着加密资产的使用越来越普及,我们能够看到,传统金融系统正在与加密资产发生深度融合,催生出比特币、以太坊现货 ETF,U 卡等一系列产物。
那么,在 9.24 通知依然有效的当下,U 卡服务及关联业务服务提供商,以及使用 U 卡进行日常交易、利用 U 卡进行币币兑换、资金出镜的普通人,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飒姐团队今天就与大家详细聊聊上述问题。
什么是 U 卡?
简单来说,U 卡就是支持使用 USDT 充值、消费、取现的银行卡。
U 卡使用也非常简单且与传统银行卡的使用方法非常类似:用户直接把 U 从自己的钱包地址充值进 U 卡地址后,即可以把 U 卡当作普通的银行卡使用,直接拿去某宝某团某饿消费,也可以买菜买肉、线下 ATM 机取现(法定货币)等,基本与正常银行卡无异。
其实,U 卡并非直接用用户充值的 U 进行支付结算,在实际操作中,U 卡服务提供者会在用户充值时,将 U 直接以一定的汇率直接结算为某国的法定货币,在用户用 U 卡消费时,再由 U 卡服务提供者与银行或其他主体进行法定货币之间的清结算。
所以,实际上你用 U 卡消费,实际上还是在用法定货币消费,ATM 机提现提出来的也是法定货币。目前,市面上常见的 U 卡有万事达 U 卡、银联 U 卡等等。
伙伴们,U 卡能办的事,听起来是不是与币商无异?对的,其实某种程度上,你也可以把 U 卡服务提供商们看作是「持牌」的币商。
提供 U 卡服务及关联业务服务的主体,合规吗?
先给结论:不合规,危!
众所周知,我国央行等十部委在 2021 年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简称 9.24 通知),明确将「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的行为,确定为「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并且,如果这些非法金融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9.24 通知也明确:「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所以,根据 9.24 通知的相关规定,U 卡服务提供商为我国境内用户提供 U 与法币之间兑换、交易、结算服务的行为性质已经很清楚了,确属违反 9.24 通知规定的情形。
围绕 U 卡提供推广宣传服务、网络技术支持、运营维护等行为,实际上也属于违反 9.24 通知的行为。
截至目前,我国大陆地区尚未在金融行政监管领域出台任何与加密资产相关的行政审批机制,自然也就不存在任何适用于 U 卡相关业务的行政许可(牌照)。
因此,一家之言,飒姐团队认为即使持有境外国家的金融牌照,但只要向我国境内公民提供 U 卡服务及关联业务服务的主体,还是需谨慎展业。
用 U 卡的普通用户,有没有法律风险?
先给结论:只要 U 的来源干净,问题不大。
我们对于国内居民个人持有和偶发的交易一些加密资产,并不违反法律法规,不构成犯罪的判断并未改变,在这一前提下,直接与人交易加密资产与用 U 卡消费相比,其实并没有太大的差别。
用 U 卡会不会收到黑钱?
并且,目前飒姐团队在处理各类涉币案件中,暂时没有看到因使用 U 卡而导致被行政处罚或产生刑事风险的情况,倒是找币商 OTC 或是自己在交易所交易,收到黑钱导致被冻卡的情况比较普遍。
其实前文已经提到,由于 U 卡服务提供商的资金本身就是传统金融体系中流转的合规资金,已经经过了较为严格的审查,在法币端的资金来源合规性不错,所以 U 卡用户收到黑钱的概率其实是很小的。
因此,如果手上有 U 的伙伴,只要不觉得 U 卡的开卡费、手续费贵,使用银联等几家大行发行的 U 卡支付个人和家庭的日常消费、正常出境旅行,其实未尝不是一个方便的选择。
注:以上观点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涉币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请大家根据综合各方信息作出自己独立的判断。
用 U 卡实现资产出境,可不可行?
从实践来看,目前在国内被冻卡的币圈伙伴们,大部分是在出 U 的过程中导致收到黑钱(网赌电诈资金)导致的,而使用人民币、美元换 U 一般比较安全。
那么,既然个人用 U 卡风险不大,是不是可以利用 U 卡来实现便捷的资产出境,是否可行?
首先,我国是对外汇管理较为严格的国家,有留学经验或出国经历的朋友一定对「5 万元规则」不陌生,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之规定:「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 5 万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对年度总额进行调整。」
简言之就是,我国国民非出于特殊目的并在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一人在一年之内只能兑换 / 收取额度为 5 万美元的外币。因此,「5 万元规则」又被称为「便利化额度」。
那么,如果 U 卡不设个人存 U 取 U(目前 U 卡一般不支持转 U)上限,我可不可以把远超 5 万美元的资金全部换成 U 存入卡中,再跑到美国、迪拜等地方取现?
飒姐团队认为,即使在实际操作中可行,但该行为也属于违反我国《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外汇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果被外汇管理机关发现,会被处以行政罚款。
另外,如果是用这种方法,逃税、非法转移涉案财产、藏匿个人资产以对抗法院强制执行,或是以盈利为目的,利用换汇通道经营相关业务,则可能涉嫌犯罪,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写在最后
实际上,飒姐团队对于 U 卡这样一种新事物还是存在一定的担忧,如前所述,U 卡作为一种传统金融与加密世界的桥梁,能够一定程度上帮助用户更加便捷地把 U 花出去、转出去,这样一来,是否会成为洗黑钱或藏匿转移资金的新渠道?
并且,据飒姐团队目前的观察,U 卡服务提供商的 KYC 和 AML 其实还是「略糙」,加上前文已经分析过,在我国境内展业的 U 卡服务提供商,相关业务其实比较灰,这样一来法律风险其实并不小。因此,飒姐团队建议 U 卡服务提供商们,还是尽量做好合规建设,才能有效对抗未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