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最大洗钱案被告张瑞金涉案金额3600万新元,获判15个月监禁
报道,在新加坡轰动一时的30亿新元洗钱大案中,被告之一张瑞金(45岁)在认罪后被判处15个月监禁。张瑞金涉嫌通过香港公司,将3600万新元的犯罪所得转移至其在新加坡的银行账户,并伪造文件欺骗本地银行。他在本案中涉案金额最高,获判的刑期也是目前案件被告中最长的。张瑞金与另外9名同案被告于去年8月落网,至今已有5人被定罪。
其中,苏宝林获判14个月监禁,苏文强和王宝森分别被判13个月,苏海金获判14个月。法官在量刑时表示,考虑到张瑞金案情复杂、涉及跨国犯罪,且利用伪造文件欺骗银行,为维护新加坡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刑罚必须具有足够的阻吓性。不过鉴于他选择认罪并配合调查,故从轻发落。